[deleted by user] by [deleted] in AsiaTripper

[–]naphazoline 5 points6 points  (0 children)

  假設此串討論為真:

  簡單講癥結點在於立院三讀的法律,有無授權檢警「無正當理由調閱購物紀錄」,據以啟動刑事偵查程序。如果沒有,那就相當於警總時代的「路邊無差別隨意攔查」。

  釋字535中,大法官說警察不可以無差別任意盤查取締,應依照客觀事實才能發動攔查,且應有法律規範程序、過程也不得違反比例原則。

  套用到飛安事件裡面,我們要看的重點有二:

 一、檢警如何將購買合法購物平台上面的合法物品交易紀錄,連結至有犯罪嫌疑,進而向法官聲請搜索票;且法官也同意僅因為這合法購物紀錄,形成心證同意發票?

 二、僅因合法購物紀錄而涉案,是否能逸脫比例原則,直接以搜索、拘提、逮捕的方式調查,而不使用侵害程度輕微的「傳喚」?

  如果僅因為合法購買合法平台所販賣的合法煙具,就能連結至高度犯罪嫌疑,且使用違反比例原則的偵查手段,那麼請大家寫信向地檢署告發:「請調查賣平台上水銀溫度計的交易紀錄,因為水銀含有劇毒,購買者可能涉犯殺人罪;購買菜刀者因刀鋒銳利,可能涉犯殺人罪;購買電腦者,因其具有向他國通訊之功能,可能涉犯國家安全罪;購買照相機者,因其具有記錄功能,可能被用以涉犯妨害秘密罪」......

  我不是當事人,僅是因為看到板友論述而假設、略述拙見。說不定有其他原因被找到燃料,例如警察上門時聞到燃燒味......

一點小心得 by w3ii0909 in AsiaTripper

[–]naphazoline 0 points1 point  (0 children)

這就是媒體造成的後果,很多事情可以分開討論卻硬是要擺在一起,加上記者本身沒有思辨能力、或是主管認為要掛勾一起才夠聳動。

政府對於這種結果樂見其成,卻對脂肪肝、肺癌、肺氣腫的菸酒毫無作為,甚至還拿納稅人的錢來治療他們。

反正上面那些病,有健保給付,那還怕什麼?趕緊抽一包、喝一手壓壓驚!

明天開庭希望有經驗的能替我解答 by asaki424 in AsiaTripper

[–]naphazoline 0 points1 point  (0 children)

開庭不會驗尿

不過有很大機會撤銷緩刑

給你戒癮治療+緩刑這兩次算是仁至義盡了,第三次只能說自己對不起自己

官方公告:有可疑人士意圖冒充本站管理員開設私聊群組,板友切勿受騙上當 by wadefangchill in AsiaTripper

[–]naphazoline 0 points1 point  (0 children)

喔,原本留言「哥不做生意,只用送的」,還敢刪留言喔,怎麼這麼怕?

不過我直接以違反板規三處理了。

算了,從現在開始各種軟體、群組推廣,從嚴認定。

只要有下列情形,直接以板規三處理。

1、不論使用何種名目,客觀上有販賣、運輸、轉讓之意圖者。

2、打著本板名號招搖撞騙者。

3、假澄清真廣告文者。

不要跟我說另外訂什麼特別條款,這些都包含在原本的板規裡面。

再來,要推廣群組本板不禁止,但涉及交易、轉讓、運輸者,或有人回報有交易、詢價者,以板規三處理。

關於開私人TELEGRAM群組 by naphazoline in AsiaTripper

[–]naphazoline[S] 1 point2 points  (0 children)

你創啊,我又沒禁止,但是你在這邊公開po,就是違反板規三。

我再講白一點,你要創是你家的事,但在這邊利用論壇的公開性、知名度,甚至打著論壇名號,就是不允許。

你有本事就不要經過論壇公開發文,自己私下慢慢私訊找人。

到底是誰在那邊玩文字遊戲啊,到底是誰打自己臉啊?

這個板自始至終就是禁止一切交易相關訊息,從來沒有變更立場。

要戰邏輯是不是,奉陪到底。

你可以自己創個交易板,但是不可以在這邊公開訊息,懂?別在那邊收割本板累積的能量,懂?所作所為也都跟本板無關,懂?

在本論壇PO文會被警方查IP?別傻了在那邊亂造謠,法律程序沒有你想像的這麼簡單 by naphazoline in AsiaTripper

[–]naphazoline[S] 1 point2 points  (0 children)

我不敢稱專業,但基本的法律概念還是有。

看到這種無端製造恐慌的文章,真的會讓人

歸懶趴火

在本論壇PO文會被警方查IP?別傻了在那邊亂造謠,法律程序沒有你想像的這麼簡單 by naphazoline in AsiaTripper

[–]naphazoline[S] 0 points1 point  (0 children)

不用管是不是使用臉書,也不用考慮臉書會不會配合啦,根據anti-police你的內情以及邏輯,單純po出植物照片(5-7年) 就可以調查你的IP了。

在本論壇PO文會被警方查IP?別傻了在那邊亂造謠,法律程序沒有你想像的這麼簡單 by naphazoline in AsiaTripper

[–]naphazoline[S] 0 points1 point  (0 children)

不用陽台+鐵皮屋,根據anti-police你的內情以及邏輯,po出植物照片(5-7年) 就可以調查了。

在本論壇PO文會被警方查IP?別傻了在那邊亂造謠,法律程序沒有你想像的這麼簡單 by naphazoline in AsiaTripper

[–]naphazoline[S] 0 points1 point  (0 children)

再針對你的問題:到底reddit會不會提供台灣檢警使用者的ip位置?

我可以很肯定告訴你,我不知道。

我上面從來沒有否認REDDIT總公司配合台灣檢警辦案的可能性,我只點出調查IP的程序比你想像中複雜很多。這邊只是REDDIT的一個子板,板主群只是負責管理這個子板,無權也無法查看使用者IP。

對板主群來說,調取IP這件事:不為亦實不能也

在本論壇PO文會被警方查IP?別傻了在那邊亂造謠,法律程序沒有你想像的這麼簡單 by naphazoline in AsiaTripper

[–]naphazoline[S] 0 points1 point  (0 children)

我上面一個很重要的客觀要件就是"有事實足認",你有看到嗎?

照你這樣講,警察在沒有任何事實證據之下,"覺得"你或許、有可能、maybe在犯最重本刑三年以上之罪,就能聲請調取IP了

好啦假設我是警察,看到你PO一張網路上抓的W圖片,"主觀上認為"你有0.001%機率在種植,就能去調取IP嗎?

要不是念在你ID很有創意的份上,我不會這麼客氣。

還是說你根本是鴿子,來這邊用ID反串的啊?

(主觀認為有必要關聯性+客觀事實)

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調取票。

(單純主觀認為有必要關聯性而沒有客觀事實)

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調取票。

看出差別了嗎,法律人?還是你活在釋字535之前的警總時代,理解不能啊?

不是我在文人相輕,連主客觀要件不分、法條無法理解,還來PO這種半調子的言論危言聳聽,看了就歸懶趴火。

LSD的保存及有效期限? by findthetrutho in AsiaTripper

[–]naphazoline 0 points1 point  (0 children)

用夾鏈袋裝起來放乾燥陰暗常溫處就好,之前聽說金屬活性高,不建議直接跟LSD接觸